旅游产业的新呼唤
(2006-10-13 maom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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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经过科学开发形成旅游产品,旅游产品在众多旅游企业和社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形成销售市场,才能将产品转为商品,有旅游资源并不等于有旅游商品。正确认识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概念与相互关系,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旅游产品的商品化
旅游产品是通过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形成的自然和社会文化成果。用于旅游者消费的旅游产品就是旅游商品。提出旅游产品的商品化问题,便于我们认清旅游服务质量的标准化、个性化与销售市场的相互关系。
依托旅游资源投资旅游项目形成旅游产品,但如果没有良好的客源市场,产品就无法变成商品,就会藏在深闺人未知,造成闲置与浪费。旅游产品的商品化过程是一个客源市场持续开发,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产业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旅游产品的商品化不仅需要投资者竭尽努力,还需要产业链中的相关环节协调一致的发挥作用。旅行社、饭店、车船公司、风景区(参观点),旅游城市,民航,铁路,信息业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服务不到位,都无法保证旅游产品的质量,进而影响旅游产品商品化的水平,任何一个服务环节的故障都会使整个产业链条受到损害。旅游消费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消费,不是乘车、住房、用餐某一项的单项消费。因此,商品化水平是评价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指标。
提出旅游产品的商品化问题,还有利于区分公众旅游消费与非旅游消费的问题。某地一处风景很美,但因种种原因此处并未作为旅游风景区开发,因而此处不具备旅游条件,不存在可以销售的旅游产品。旅游企业当然不能组织公众到该地旅游,公众如果自行到该处旅游就会碰到许多预想不到的困难和危险。
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来自北京、天津的55名沙漠探险者被困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其中一人死亡)、新疆库尔勒市31名探险者(其中5名孩子最小6岁)在车师古道失踪三天后走出风雪交加的深山,都是在无旅游企业组织的情况下进行的非旅游消费活动。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只能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二、旅游服务的社会化
旅游产品商品化,需要众多部门协调行动,是一个社会化特点很强的系统工程,几乎包含了全部的第三产业。其次是旅游消费已出现了多样化、社会化、个性化,旅游者的消费有相当多的是自发进行的,没有参加旅行社的团队活动。因此"黄金周"假日旅游对社会的牵动,其实是对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一次重大考验。从今年"五一"情况看,各地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都预先作了"紧急予案"。在危急关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但从旅游业的现状和前景看,从社会化的大旅游观念来看,从旅游经济的结构来看,旅游产业家族还需要增添非常重要的新成员或拓展某些服务机制。
1、旅游救援服务商业化机制
政府对危难的旅游团队组织救援是责无旁贷的。但这种救援与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救助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旅游毕竟是一种个人商业消费行为,对这种行为的安全保障应由旅游者在消费前预先做出安排。建议国家旅游局和有关保险公司协商修订旅游保险条款,开设旅游意外险时附加旅游救援保险。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应该必须代游客投保意外及救援险,而原有的旅行社险变为自选险种,这样才会保证出险赔偿落到实处。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部门应积极倡导社会力量筹建商业性旅游救援公司--"沙漠救援队"、"雪山救护队""交通急救队"等组织,强化旅游应急保障机制。考虑到中国旅游实际情况,旅游救援公司应该是综合性质的,业务范围包括雪山、沙漠、山涧徒步探险、公路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救援等,这类公司可以由现有的越野、探险公司转型,也可以从军队武警有特长的退役官兵中组织筹建。
3、建立旅游信息动态协调指挥机制。以目前假日旅游协调机构为基础,扩展为常设的旅游协调应急 指挥系统。对游客流量、流向以及各种安全状况开通预警信息预报渠道,引导游客科学旅游。
三、旅游消费的理性化
中国进入小康社会,旅游成为大众消费,但旅游消费还处在初级阶段,旅游理念、旅游心理、旅游经验都不够成熟,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而旅游最大的特点是非物质的文化型消费。团队观光是最基本的初级产品,随着旅游消费与服务的成熟,还会使许多高层次的产品形成系列化,供游客选择。但探险旅游是高端产品,也是最昂贵的旅游消费。如果认为自发徒步等探险旅游是花钱少、实惠方便的旅游消费,那是一种误解。
旅游者探险,旅游服务者要"化险为夷",这里面有许多保障和服务措施。探险目的地的环境是艰苦的、有时还是危险的,而旅游者并非专业探险家,这就要求提供服务的旅游企业或其他服务机构作出严密的计划并准备随时提供服务,这类服务的成本一般都是很高的。
如果没有任何保障措施,心血来潮的去探险或到深山去徒步(还带上小孩)那就是一种很大的冒险,不会是什么探险。更不是休闲。这种行为不仅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
旅游消费市场需要培育。这不仅是旅游管理部门的任务,也是旅游企业的任务 。旅游市场的旺盛会给旅游区和企业带给财源,但旅游服务者要珍惜市场资源,不应伤害它。
1、对没有开发成熟的景区和线路不要随意向社会推销宣传,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对社会公众自发开展的旅游活动要给予热情的引导,劝告他们不要到非旅游区旅游。对有潜在危险的地区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出警告。
3、社会公众自行开展的安全、健康的旅游活动是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倡导景区点等服务企业给予诚信热情的接待。
4、建议旅游消费者对自己不熟悉的旅游项目和线路最好选择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务。要建立对旅行社的信任,有少数旅行社在给客人的服务中有欺诈行为,但大部分旅行社是诚实守信的。旅游者只要确认合法的旅行社并签订具体详尽的协议,保存好交款收据就可以放心了。
四、旅游管理的动态化
旅游产业社会化、产品商品化的现实,要求旅游管理必须动态化、人性化、责任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要求政府成为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
旅游业的发展已经使原有的旅游产业的概念更加宽泛和外延化。不能认为旅行社、风景区、旅游汽车公司是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实际上直接或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并获得收益的企业(单位)都是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如民航、铁路、公路交通、通讯(网络公司)、社会餐饮点、商品销售点、纪念品生产厂家、文艺演出公司、各类博物馆、游船航运及码头等等。可见旅游产业已融和渗透到许多社会服务项目中了,或者说其他产业渗透到旅游产业中了。
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旅游管理必须创新,必须适应产业社会化的现实。原有的管理法规要作适当修改,要确立对旅游企业的诚信监控机制。原有的管理手段要改进,要更加法制化和科学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关注团队旅游者的权益还要关注自助旅游者的权益。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及服务业的完善,旅游者个性化的自助旅游将会快速增加,对这一旅游形式的管理和服务将会成为旅游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这是旅游业发展的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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